作者:佚名 来源: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0-12-29 16:52:54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督促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开展“湿粉统一查”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51家次,开展法律法规科普宣传活动5场,张贴科普宣传海报1012份。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全市食品监管人员全体出动、集中力量针对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帮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找问题,提升自查能力,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从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上都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深入排查风险隐患。食品生产环节重点落实“七查”,即查许可情况、查进货查验、查产品包装、查标签标识、查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查贮存与交付、查两项制度落实情况;食品经营环节重点强化对农贸市场湿粉类食品销售者、湿粉类批发商和小餐饮等业态的主体资格、进货查验和食品标签标示等内容的检查。
三是强化监管人员培训。将《“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手册》派发至每一位食品监管人员,开展监管人员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完善全环节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凡无证生产(含小作坊)、无证经营(含食品摊贩)湿粉类食品的,一律予以取缔;凡生产非密封包装湿粉类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凡销售散装湿粉类食品未能提供合法标签标示的食品销售者,一律停业整顿;凡未按标签标示要求贮存产品的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止经营;凡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虚假标示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湿粉类食品的,一律立案查处;凡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将相关科普宣传材料和告知书等及时派发至每一个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宣传海报贴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宣传“湿粉统一查”行动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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